1. 市场营销辩论题
反驳正方:现在的市场营销观念要看是什么样的观念,关键也有落伍的一天。需要不断的修正和提升,在网络社会难道我们传送信息还要靠马车吗? 企业现在运营靠的是信息及根据信息所做的正确的应对决策。信息的及时是改变整个竞争环境最重要的条件。
反驳反方:根植于品牌理念的营销观念是不能随意改变的,否则,最终客户的心智模式将会被不断调整和改变的企业营销观念和行为搞混乱,最终无法形成固定的品牌印象。无法记住的品牌生产厂商终究会被淘汰的。
2. 辩论赛,辩题是面对顾客销售态度比销售技巧重要,我们持反方观点,现在征求论点论据!
你好,我是上海市洋泾高级中学辩论社社长,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帮助。
首先既然您说您是新手,我就说说辩论基本的东西。
首先拿到您的这个辩题,您有这样几个工作要做。
第一,查清定义。比如 什么是销售态度?什么是销售技巧?
第二,比较平台。因为对于这个辩题而言,其主体格式为XX比XX更重要。
我们暂且称其为比较性辩题。
那么对于比较性辩题,一个衡量的标准就显得非常重要。
因为,显然在面对顾客这个问题上,销售技巧和态度都是必须的。
我们今天所要辩论的是何者更重要?
既然是你反方,我做个正方立场吧。
首先,互联网作为一个前提,
那么我们首先来分析互联网的特性,
互联网销售相对于店面销售,区别在哪里?
或者这么说,消费者更愿意相信哪一个?
很好,明确这个,正方就埋了个地雷。
因为在人的潜意识中,态度能够缩短距离。
而技巧却是一种算计的表现。
这话我不会说,但是评委能感觉到。
那我细细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我希望您明确一个问题。
这个重要是相对于谁而言的呢?
是相对于顾客而言的?还是相对于公司而言的?
我相信都有,那么我们分开看。
第一,对于顾客,这点对方非常好打。
将心比心,作为一名消费者,企业已经占有生产资料和人员优势。
也就是说,在消费这个市场交换的过程中,消费者已经占有弱势地位。
其次,无论是怎样面对消费者,那都是一个沟通的过程。
那何谓沟通?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关系上所建立的一种关系。
如果说在这其中,销售技巧多于销售态度。
对于顾客而言,你觉得会偏向那方?
其次您要明白销售技巧和销售态度完全是独立的,
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并不是销售技巧能带来销售态度。
这两者必须独立,要不然就有中立和否定辩题之嫌。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公司方。
对于公司而言,没错,是追求利益最大化。
可这利益最大化是一天的利益最大化呢?
还是保持长时间的利益最大化呢?
从观众的认可程度带来企业的长期发展上
我相信对方这点也不难打。
随便这么说了一说正方,希望能给你启发。
如果还有问题,您可以追问。
3. 营销是满足需要的辩论依据和观点
第三方意见:营销是寻找需要,并策划组织使其满足,这就是所谓的流通。
营销不是产品和服务,是策划。所以,可以直接的理解,营销本身是无法满足需要的,只有产品和服务本身才能满足需要。
营销 是在二者之间建立最有效率的流通。
4. 辩论题:产品创新比市场营销更重要
各位观众,评委,主席:
晚上好,首先,请允许我感谢对方一辩那慷慨激昂的陈词,但是有几点我方是无法认同的.
我方观点是:市场营销比产品创新更重要.美国市场营销协会最早于1960年对于市场营销下的定义是“引导货物和劳务从生产流转到消费者或用户所进行的一切企业活动。”而营销名家菲利普科特勒将市场营销定义为“市场营销是个人和集体通过创造提供出售,并同别人交换产品和价值,以获得其所需所欲之物的一种社会和管理过程。因此市场营销对于企业而言的终极目标与价值而言就是让企业占领更多的消费者市场。下面我方将从三个角度来论述我方观点。
第一,从中国企业自身的经营传统来说,本质上是缺乏创新精神的,要从产品创新上实现企业终极目标这其实是很务虚的行为。中国人更愿意从哲学层面上看问题,因此即使大家经常谈论创新的方法和流程,却很难运用于实践中。实践家教育集团董事长亚太商业模式第一人—林伟贤老师就曾说过:企业要形成真正的优势,必须先运用正确的市场营销方案所建立的商业模型。一个成功的企业,首先都是拥有一种成熟的商业模式!无论是海尔在全国各地采取的工贸公司方式,还是格力电器采取与经销商合资成立格力公司,无论是康师傅,还是宝洁中国采取的总代模式,企业市场营销是企业实现其终极目标必须未雨绸缪战略性工作。因此市场营销所研究出来的商业模式才是占据市场竞争力的主导。
第二,从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需求来说,很多时候消费者并不知道自己的需求,市场需求是市场营销大师创造出来的。现代的消费是从生理的需求到心理的需要在转变,当消费者的需求达到欲望层级的时候,需求的本身就变的不确定,消费者自己都不知道需要什么了。他们知道的只是他们口袋的支付能力,所以才有了消费品“冲动型购买”。这时候,主导消费型市场的是市场营销而非产品创新。要知道在宝洁进入中国以来谁会认为有头屑是件没面子的事?在索尼推出随身听之前谁会有边走边听音乐的经历?这样的案例在营销界太多了。微电子行业的竞争根本就不会关心消费者的需求,否则微软或英特尔以每十八个月的摩尔定律推出一款新品也就变的毫无必要了。我们说市场营销的终极目标就是把自己的产品做成“目标客户的首选”,成为目标客户梦寐以求、期待已久的产品。市场营销可以确定客户和消费者的需求;可以为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确立不同于竞争者的独特的市场定位;可以持续不懈的推广公司产品,使广大客户和消费者不但知道本公司和服务的存在,还知道公司产品的特点。如此分析,市场营销难道还不比产品创新更重要么?第三,从单独的产品创新作用来说,想要将产品创新推广实践还是需要市场营销起领头羊的作用,否则产品创新难以推广而且还有可能成为企业失败的诱因。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形式产品、延伸产品。核心产品是指整体产品提供给购买者的直接利益和效用;形式产品是指产品在市场上出现的物质实体外形;延伸产品是指整体产品提供给顾客的一系列附加利益.所以从产品完整的结构的去思考,如果企业根本没有花时间、花精力去理解目标客户的需求,没有去做有效的市场营销,一味的重视产品创新,那凭什么赚钱?靠运气?当然不行。仅仅是一个产品的创新是不够的,产品创新后是否能够经得起市场得检验、是否能够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产品本身是解决不了的,只有通过营销体系才能转化,才能体现价值。创新,意味着有风险。可乐公司两大阵营——可口可乐、百事可乐,为何在全球占优的可口可乐却在中国市场上输给了百事可乐?因为其在中国市场上不成功的(创新?还是营销?不记得了。 )所以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市场营销比产品创新更重要!!!
5. 谁能帮帮我辩论赛!我们要辩论了,是反方,为什么市场营销只能反应消
从定义上进行攻击
创造需求,必须是没有需求凭空创造出来的。
反应需求,有两点
第一点,客户有需求,且他知道自己的需求
第二点,客户有需求,且他不知道自己的需求
这个概念你要偷好
举个例子,在电视刚开始时,大家只知道有收音机,只能有声音,但是大家想不想看到图像呢,实际上是想的,但是他们不知道电视可以满足自己的需求,所以在电视出来后,很快就取代了收音机,这里不是客户没有看电视的需求而创造出来的。
为什么我们可以这样讲,因为没有一个产品是客户没有需求的基础上去开发设计的。产品设计的基础就是如果满足客户的需求,或者满足客户未来的需求。所以服务产品的市场营销,只能是反映客户需求。
深了说,客户需求是和科技发展和市场环境共同发展的,是阶梯是循序渐进的,在没有收音机的时候,大家没有电视需求,在没有电的时候,大家没有收音机需求,所以虽然现在我们很常见的东西,几年前,或者是几十年前当时的人可能想都不敢想,你创造也创造不出来,你只能循着规律满足当前的需求后,在去满足后面的需求。
6. 辩论赛对营销的意义
1.辩论的目的充分锻炼语言技巧,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让人对社会的问题,现象有更深层次的思考。而营销的首要就是要会沟通。
2.辩论赛还可以培养团队协作的能力与竞争意识。
3.增强知识储备,辩论赛涉猎的领域更广泛,如经济,政治,教育,文化,艺术等,每一次辩论都是一次新的尝试,需要阅读大量的书籍,使得每一次思考都是一次知识和心灵的深造。这也是营销人所要思考的。
7. 产品营销 关系营销 辩论
产品营销,是以产品为中心和侧重点,做出的营销行为,也是比较传统的营销方式;
关系营销,是把营销活动看成是一个企业与消费者、供应商、分销商、竞争者、政府机构及其他公众发生互动作用的过程,其核心是建立和发展与这些公众的良好关系。1985年,巴巴拉·本德·杰克逊,他提出了关系营销的概念。
关系营销是从“大市场营销”概念衍生、发展而来的。1984年,科特勒提出了所谓的“大市场营销”概念,目的在于解决国际市场的进入壁垒问题。在传统的市场营销理论中,企业外部环境是被当作“不可因素”来对待的,其暗含的假设是,当企业在国际市场营销中面临各种贸易壁垒和舆论障碍时,就只得听天由命,无所作为。因为传统的4P组合策略,在贸易保护主义日益盛行的今天,已不足以打开封闭的市场。要打开封闭的市场,企业除了需要运用产品、价格、分销及促销四大营销策略外,还必须有效运用政治权力和公共关系这两种营销工具。这种策略思想称为大市场营销。虽然关系营销概念直接来自科特勒的“大市场营销”思想,它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也大量得益于对其他科学理论的借鉴、对传统营销理念的拓展以及信息技术浪潮的驱动。
这两者各有侧重点,不能说孰优孰劣,只能说关系营销更倾向于营销的社会属性,其实,无论哪种营销方式,实现长远发展,建立品牌知名度还得要靠扎实的产品和服务质量。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到你。
8. 急需辩论赛四辩的总结陈词,辩题是广告有利于大众消费
其实四辩要求随机应变,不应该用提前写出来的稿子,因为总结陈词是在辩论最后,要将辩论过程的对方的失误说出来,将己方的优点扩大化,事先写好的稿子是说不出对方的失误的,一下仅供参考。我要最佳。
首先对方告诉我们,今天他们来不是消灭广告的,可是我就很奇怪了,一个对你不利的东西,一个对你有损害的东西,你还不会去消灭它吗?可见对方这一点是讲错了,我们再看看今天对方辩友的整个立场结构,第一,他们说广告是只利商家,不利的消费者,但是他把商家和消费者的关系,用被告和原告来讲了,这我就觉得奇怪了,今天商家和消费者,是坚决对立的关系吗?我们说消费者和商家的关系,只不过是一个传达信息,一个接受信息而已,可见对方辩友对广告不了解,而且今天商家和消费者,还有双赢的局面.第二,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广告是报喜不报忧的,但是我们提出了,广告的本质是什么?广告的本质不是喜和忧都给你报出来,广告的本质这是介绍它的特点,介绍特点有错嘛?没有错.第三,对方辩友说有钱才可以打广告,我方已经提出了,有钱可以打有钱的广告,没有钱可以打没有钱的广告,比如说便宜的广告,黄页招牌也是广告,对方这一点始终没有看,对方说会产生两个后果,他说会过度消费,可以说广告会不断地诱惑你.我就奇怪了,今天如果北京同仁堂,打出了白凤丸的广告,会诱惑到对方的三位男士去买来吃吗?对方谈到成本增加,我方一辩已经提出了,打了广告成本不一定会增加.
接下来我将总结我方观点,为什么我方认为广告有利于大众消费呢?是因为广告符合了大众消费的两大需求,第一,广告让消费者得到了不同产品、服务和活动信息,让消费者能够节省时间,更快、更方便的得到咨询.我想买牙膏,我想买其他东西,一看广告我就能够找到了,何必驾车一个一个去找呢.第二,我方为什么说,广告有利于大众消费呢,广告支撑了很多的媒体和活动,我们说没有了广告的话,很多报章,很多电视台就支撑不了,没有广告的话,我们买一份报纸,可能用书的价钱来买,如果有了广告,我们用更便宜的价钱买到了报纸,这为什么不是一个利处呢?第三,对方刚才跟我们提到,有了广告后,很多门票竟然贵了,好像对方辩友没有参加过活动,因为我们知道很多的足球赛,很多音乐会,正是因为有了广告,有了赞助商,才让我们的门票价降低了,这不是有利于消费者了嘛?为什么对方辩友对这一点还看不到呢?
所以总结一句,今天对方的观点是强把很多不是广告的本质强加在广告的身上,这是强广告所难,而且不了解广告的本质,也不了解大众消费有各种不同层次的需求,因此他们立场不能成立.而我方坚决认为,广告有利于大众消费,谢谢大家!